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

反對惡法,將要打一場又一場的硬仗

特區政府繼八年前的廿三條後,再次提出惡法,要以同一選舉名單遞補的方式,剝奪港人補選議員之權利。

天底下還真難找到更過份的法案了。當下罵聲載道,他們竟自恃有中共及保皇黨撐腰,要半民選議會違逆民意,去修訂法例,來破壞民主原則。政府最終的目的呢?大家早已清楚,就是逐步消滅香港民主運動。一個愈來愈無力、荒謬的議會,在他們看來,最能挫敗支持民主的熱情。

爲通過法案以消滅民主運動,特區政府絞盡腦汁,滿口歪理。林公公説修訂“沒有違反基本法”,卻無視基本法第六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 ”這一明文規定—名單中沒有選上的人,當然就是敗選人,敗者替補就不是選舉,令立法會的遞補議席違反基本法,乃至動搖立法會的法理基礎!至於“原先敗落的一方也是由選舉產生,故可以之替補”更是荒謬絕倫,選舉就是勝者得位,敗者當然就不能得位!根據林公公邏輯,難度林公公的老婆拋棄他,他就強娶前妻的姊妹甚至兄弟,因爲她或他也是同一父母所產生?

但是,到執筆爲止,政府無視七一遊行人數創零三年後新高,無視各界或出口或出腳反對,執意要通過惡法。既然政府堅持侵犯港人權益,則非挺身而出不可。第一場硬仗近在眼前,就是七月十三日立法會表決惡法,此戰形勢恐甚不利;然而不論遞補惡法能否通過,特區政府必會繼續制訂其他惡法,運用各種手段,直至民主運動被消滅。所以,爲爭民主,反惡法,需要持續努力,不斷打硬仗。民主的道路難行,但是非行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