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930兩件大事-林瑞麟升官與權力至上邏輯

今次發文章比較遲,都是我懶惰之過,懇請各位原諒。

9月30日另一件大事,大家都想到了,就是林瑞麟升官,補上唐英年辭職的空缺,獲委任爲政務司司長。

假設是西方人、甚至是幾年前的香港人,也許都很難理解這次任命背後的理由:特首之下,有這麼一個民望極低、每次行動都公然挑釁市民的局長,對特首而言,最好就是要他辭職,將傷害減至最低;就算堅持要他留任局長,都一定會要這位幾近過街老鼠的局長從此少露面少説話,然後換屆時順道換掉他,這才是正常人的想法吧?哪有人要攬着這個核廢料級的惡人,跟他一起斷送政治生命,徒留一生一世罵名呢?更何況要提升他的地位,變成理應是一人(特首)之下,萬人(所有局長及各級公務員)之上的政務司司長呢?

但是,在中國政治的特殊邏輯,這類正常合理的考慮,居然是可以譲路的,爲甚麼?

在此,先假設林閹人跟特區政府及大陸高官沒有金錢權力方面的勾結好了,否則一涉及這類腐敗之事,就連討論都不用了。如果沒有人收受利益,那撐林閹人上位的道理何在?

我的答案很簡單:都是權力至上邏輯的問題。何謂權力至上邏輯、或者權力鬥爭邏輯?很簡單,權力不止是手段,而是變成唯一目的;未有權力之前,就只管奪權;有了權力之後,就只管抓緊權力不放和展示權力;爲達奪權、抓權目的,不擇手段。奉行這種邏輯的弊病,就是譲權力不斷擴張的同時,其他應當重要的考慮,例如法律,道德,經濟,民主,民生,都會變成權力的工具,可以隨時被拋棄,最終使政權失去人民的信任。

這種邏輯,對中共歷史有所了解的人,應當不會太陌生。在奪得中國大陸的政權以前,它就已經欺騙了中國人,説要讓中國有真正的民主,結果當然是空頭支票;毛澤東爲了鞏固權力,發動了反右、大躍進、文革等可怕的政治運動,將中國搞得一團糟;再然後,鄧小平爲免自身不正當的權力受損,就下令要軍隊流血鎮壓學運。這些事件,如果不從奪權及抓權的動機出發,實在難以解釋,因爲假使從爲國民着想的動機出發,它們都與國民的利益和福祉背道而馳。

甚至到了現在,大陸對貪污腐敗有一個新名詞,就是“權力貨幣化”,依然是強調權力而不是道德,而這種似乎是中立意義的名詞,甚至有去道德化的作用---這跟香港的用法截然不同,香港人依然大多認爲以權謀私是道德、而不純粹是權力問題,多少反映至少在普通人心中,權力至上邏輯並不廣被接受。

在大陸,這個權力至上邏輯還是現在進行式,但在香港,它是現在進行式、將來式,抑或只是一個假設?不幸地,由最近幾個星期的事件來看,至少對政府而言,似乎已經是現在進行式了。

在930以前,香港最轟動的事件,就是李克強訪港。這次訪港,令穿六四恤衫的男子被拘留,更令港大學生在校慶典禮期間,被禁錮四十分鐘,爲的只是展示李克強的排場,以及不讓異見人士在李之視線範圍出現,這是展示權力的一面。至於之後那些更醜惡的官官相衞場面,就更加是爲了保住各官員的權位,以免像以往的梁錦松一樣,因小過---相比港大事件而言,偷步買車似乎真的不這麼嚴重?---而下台。

之後就是林瑞麟升官的事件了。此人之所作所爲,在李慧玲《那些年,我們一起見過的林瑞麟》一文中已見清楚明白;要知道,至少對政府以外的香港人來説,一個爲官多年只顧指鹿爲馬和挑釁市民、有“八萬五唔存在”、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亂命、還有最令人痛恨的替補機制,都是他一手策劃或主導。他的所作所爲,顯然是爲一己的權位,幾毋庸置疑。

但是,他怎樣汲汲於經營自己的事業是一回事,他要得到曾蔭權推薦,中央任命,一定是符合了中共的權力至上邏輯。想想看,讓多數反對派都極力反對的人選升官,不就爲了展示中共的權力已經大得不怕任何香港的反對勢力嗎?而且這樣一個人材,可以想出這麼多讓中共壓倒港人的點子,由他去推動各種惡法,包括最棘手的23條,搞不好能完成當年葉劉淑儀也做不到的豐功偉業,摧毀香港這個最大的反共基地,這樣中共的權力就可以得到全面貫徹,再沒有挑戰勢力!

以上即使未必是中共原本的主意,但既然批准了任命,那至少是爲打壓異己的抓權行動大開綠燈,所以黃毓民的合理質問,可以成爲被趕出議事廳的藉口,你們這些港燦再怎樣吵都沒用,兩個姓曾的就是有這個不當權力的背書;政治倫理,並不是曾蔭權跟曾鈺成的任何考慮因素,否則曾蔭權最少也會敷衍地回答黃毓民的提問,曾鈺成更不會自損立法會主席的中立地位,無理地將兩個所謂激進派議員趕出場---梁國雄本想提出規程問題,卻被同時趕離場,除了先入爲主做成誤判,更不能排除早就要趕走潛在滋事分子,以便接受建制派單方面歌功頌德的展示權力考量!

至於外傭風波,爲甚麼葉劉爲首的建制派要提請人大釋法?當然不是真害怕有幾十萬外國人擁到香港,説到底又是權力至上邏輯作怪,爲了奪取不聽話的終審法院的司法權力,他們就希望譲人大釋法變成尚方寶劍,不斷推翻那些最終判決,以便最後架空終審法院。

從近期這類事件不斷湧現,可見現在政府、中共,都正積極奪權、展示權力、抓緊權力,而且無所顧忌;隨着各界反對聲音無法聚焦,此類挑戰必將愈來愈多。問題是,你們怎樣應對?預備好了嗎?

2011年10月1日 星期六

930兩件大事-外傭申請居港權判決

在2011年9月30日,有兩件可算是大事發生了,一件好一件很糟糕。今次先説好的一件。

外傭申請居港權案,高等法院裁定,《入境條例》指外傭不得被視為「通常居住」香港的條文是違反《基本法》,即外傭有資格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這件事對全香港、尤其是外傭僱主來説,應該都是利多於弊才對---假如沒有人大釋法的話。

對真心希望申請居港權的外傭而言,這當然是好事,但對其他港人呢?這就有點複雜了,要慢慢解釋一下。

在此先假設到終審法院後依然是裁定外傭有資格申請居港權好了。這樣的即時後果,大概有兩項:
1. 政府將會採取措施,令新來之外傭不能再連續居港七年。
2. 不少僱主爲免外傭變成永久居民後,工資因要符合最低工資規定而大爲提高,就將他們解僱、或拒絕續約,或者要求他們遷出,以便計算工作時數。

對大部分港人的真正利處,就在於這些措施,行爲,會令外傭大爲減少。這樣會有甚麼好處?

首先,對真要聘人做家務、照顧老弱的家庭而言,他們發現繼續用外傭比以前麻煩得多,有三粒星的會很昂貴,其他則很難連續留港,不到幾年就要再聘人,花費額外時間金錢,去聘用一個不熟悉這個家庭的新人,要重新指導。結果呢?他們就可能會聘用本地的鐘點、褓姆及助護,以減少開支。這豈不是低下階層就業的一大喜訊嗎?

更何況聘用本地的鐘點和褓姆,比起外傭,對這些家庭也有好處。在我這些外人看來,那些僱主花費在提防外傭的心血可真不少,又要防盜,又要防虐待少主,還要防老公跟他們偷情,等等。這些有部分是文化問題,此外就是陌生人、而且是肯定窮很多的人,長住在自己家中的恐懼感作祟。換成不住在家中的鐘點之類,就大大減少這種恐懼感,而且文化和語言都能更好地溝通。

對家中有小孩的家庭來説,不用外傭對小孩的好處就更多了。一方面不用擔心子女寧要賓賓不要媽媽,又可以加強他們的自理能力---想想看,本地的褓姆最少還敢不替小孩斟茶遞水綁鞋帶,也不怕因此被解雇然後被遣返,外傭則是份内要做這種事,他們可以不順從這些有礙小孩自立的要求嗎?而且根據一些本地褓姆的經驗(例如我媽),就算幾年後小孩不再需要褓姆,但他們還是可以跟那家庭保持友好關係,這也是一件好事。何況家中有一個可信任的,關係平等的外人,也能譲小孩學習要尊重人、要有禮貌;而家中有一個任勞任怨而且地位低下,偏又難以令人放心的外傭,則只會譲小孩變得任性、多疑。所以,可能不僱外傭,就是解決港童問題的最佳方法之一!

而對於其他本就不僱用外傭的香港人來説,也是有利的。除了促進本地就業外,外傭減少了,星期日中環和銅鑼灣經常被堵的地方也會變得整潔;很少數有相當能力、因此真能得到居港權的外傭,則可以令香港的文化更多元,爲香港注入活力。

其實這次判決如果最後真能落實,對港人的好處,也許比以上還多,但是人大釋法則會抹煞所有的可能性---那些提議人大釋法的政客和團體,還有隨之起舞的一般人,要不就是蠢得連上述的好處也想不到,要不就是有個不可告人的目的---讓人大釋法變得合理甚至變成指定動作,從而做成中共壓倒港人的情勢。這個要中共壓倒港人的邏輯,在同日的另一件事可以看得更清楚。

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遞交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公眾諮詢意見

本文是我向政制及内地事務局遞交的意見。如大家同意,請廣傳並按以下方法遞交,如部份同意,也歡迎修改後遞交,謝謝。

政府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發表了諮詢文件,就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公眾。歡迎你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或以前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意見:

地址: 香港下亞厘畢道
中區政府合署中座308室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傳真號碼: 2523 3207
電郵地址: afv_consultation@cmab.gov.hk


--------------------------------------------------------------

致 政制及内地事務局諸君:

本人只是一位平凡的香港公民,並無從屬任何政治團體,但是基於公民責任,對是次諮詢之議題自以爲非常重要,故希望能以一己之識,表達己見。

本人最關心之處,不在補選一次所用之公帑,因爲一億三千萬,以個人而言也許是鉅款,但以港府而言,未及財政儲備的三千分之一,而且僅一次性支出,對港府之財政健康並無任何影響。本人最關注的卻是這次諮詢文件中提及之四個方案,究竟如何爲香港之選舉制度進步帶來益處?並從而有助於香港之長治久安?但不幸地,本人並未發現益處,卻預期此等方案只會損害港人之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並因抵觸基本法而帶來憲法危機。

方案一: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如辭職議員並無任何抵觸基本法第七十九條中任何一種情況,即應享有被選舉權。因此方案一要求限制辭職議員參與補選,即等如侵犯港人之被選舉權,抵觸基本法第二十六條。

方案二、三、四: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如議席出缺後,由名單遞補,則此議席就難以界定是否由選舉產生,從而動搖該屆立法會之合憲性。

除了上述憲法危機,在政治上也可預期,這些方案會引起社會上激烈反對,做成管治危機。單就大律師公會及各界學者之聲明,甚至傳媒及網上種種論述,就可知社會強烈不滿今次之方案。究其原因,除上述之違憲顯憂,還有香港公民從中認爲,政府一方面表示將有普選,另一方面卻推出損害選舉及被選舉權之方案,是自相矛盾,出爾反爾。本人亦因此認識到,爲香港現在及未來之福祉,政府實不應推出此等方案。

至於所謂變相公投,本人認爲如非堵塞不可,則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引入真正的公投制度。公投制度之用意,乃對重大議題直接請求本港公民作出決定。此制度在瑞士、北歐等地運作良好,對該等地區之社會和諧大有裨益,而且因非選舉,選票就不必分區印刷,連同其他規模經濟之節省,所耗公帑甚至比變相公投還少,亦可減少社會人士對浪費公帑之憂慮。再者,提倡真正公投,更彰顯政府落實民主之決心,對團結社會各界有莫大益處。

在結尾,本人再次重申,爲避免憲法危機,影響社會穩定,請諸君撤回四個方案,反之應致力落實真正公投,方能化解今次危機,並顯示政府推行真正民主之決心。筆走至此,只盼諸君能鄭重考慮本人之意見,並於各界公民的關注下,採取對港人最大益處之建議。

普通公民
陳志浩謹啓

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評無可評

近來,我已經很少再寫文章,尤其是時事評論了。不單是因為懶,不單是為了過得更輕鬆愉快,也是因為早已評無可評。
就拿近來的克强訪港事件來說吧,警察為保權貴眼睛潔淨,肆意侵犯港人人權,又鬼話連篇,這類時事,就算真要評,除了大罵特罵,又有甚麼好評的?到頭來,只是表明立場而已,不會對事件有任何助益。
當然,我也是會罵人的,但既然要罵,就不要寫blog了,直接用三字經問候那些狗雜種的兒女,豈不更痛快?

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

反對惡法,將要打一場又一場的硬仗

特區政府繼八年前的廿三條後,再次提出惡法,要以同一選舉名單遞補的方式,剝奪港人補選議員之權利。

天底下還真難找到更過份的法案了。當下罵聲載道,他們竟自恃有中共及保皇黨撐腰,要半民選議會違逆民意,去修訂法例,來破壞民主原則。政府最終的目的呢?大家早已清楚,就是逐步消滅香港民主運動。一個愈來愈無力、荒謬的議會,在他們看來,最能挫敗支持民主的熱情。

爲通過法案以消滅民主運動,特區政府絞盡腦汁,滿口歪理。林公公説修訂“沒有違反基本法”,卻無視基本法第六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 ”這一明文規定—名單中沒有選上的人,當然就是敗選人,敗者替補就不是選舉,令立法會的遞補議席違反基本法,乃至動搖立法會的法理基礎!至於“原先敗落的一方也是由選舉產生,故可以之替補”更是荒謬絕倫,選舉就是勝者得位,敗者當然就不能得位!根據林公公邏輯,難度林公公的老婆拋棄他,他就強娶前妻的姊妹甚至兄弟,因爲她或他也是同一父母所產生?

但是,到執筆爲止,政府無視七一遊行人數創零三年後新高,無視各界或出口或出腳反對,執意要通過惡法。既然政府堅持侵犯港人權益,則非挺身而出不可。第一場硬仗近在眼前,就是七月十三日立法會表決惡法,此戰形勢恐甚不利;然而不論遞補惡法能否通過,特區政府必會繼續制訂其他惡法,運用各種手段,直至民主運動被消滅。所以,爲爭民主,反惡法,需要持續努力,不斷打硬仗。民主的道路難行,但是非行不可。

2011年1月22日 星期六

讀雅典覆師敘拉古有感I---出兵為義?為利?

(本系列所採用版本為台灣商務印書館,OPEN系列2/26《伯羅奔尼撒戰爭史》,謝德風譯)

約年餘以前,曾在此引用古希臘首部歷史著作《歷史》,以探討中港台之政府制度與文化。如今,我將在此分享另一部更偉大的古希臘史書,《伯羅奔尼撒戰爭史》(下稱《伯史》),尤其是作者修昔底德認為是「這次戰爭中…照我看來,是希臘歷史中我們所知道的最大的一次軍事行動」(第七卷第七章,P.574),亦即雅典遠征敘拉古,最終全軍覆沒的故事。與” 謬引《歷史》論中港台”系列不同,本系列不一定借古喻今,純為本人讀史之感興,並與讀者分享偉大史著的片段,希望當中能有一兩位可以由此拜讀此一不世鉅著。

在此,也想簡介《伯史》的一些特色。其一,是治史嚴謹,結構緊密。在這些方面,可以說是遠超希羅多德的《歷史》,即使在現代,也是經得起嚴格考驗的。這是因為誠如他自稱,「我所描述的事件,不是我親自看見的,就是我從那些親自看見這些事情的人那裡聽到後,經過我仔細考核過了的」(第一卷第一章,P.018)。亦因此,《伯史》的內容都合情合理,不像《歷史》那樣,充滿種種難以置信的傳說、神諭等荒誕內容。

其二,是引用大量的人物演說和辯論,而且不少是全篇引用。當然,這些演說不見得一字不差,因為那個時代裡,書寫用具不易取得,故很多時並無演辭之文獻存留;因此正如他自稱,他只能「一方面盡量保持實際上所用詞句的一般意義;同時使演說者說出我認為每個場合所要求他們說出的話語來」(第一卷第一章,P.017)。儘管並非完全真確,但是這些演說、辯論等卻清楚反映了希臘城邦裡,是如何作出那些重要的決策;尤其我們不能忘記,希臘人是以好辯聞名的,所以這些連篇累牘的話語,其實就是希臘政治的主要特色和核心。



遠征敘拉古前的希臘情勢

在雅典人開始討論前往西西里的事情以前,他們已經跟斯巴達人打了十多年的戰爭。在公元前四三一年,戰爭爆發,之後就連續打了十年的”熱戰”,斯巴達人屢次進攻雅典所在的阿提卡,而雅典儘管遭受戰爭和瘟疫的雙重打擊,卻還是堅持下來,抵擋著每次的直接進攻;同時,雙方都向對方的同盟國進攻,希望分散對方的力量。在公元前四二二年,雙方在安菲玻里進行大戰,雙方的主戰派領袖都陣亡,而且精疲力竭,盟友漸有離心,於是簽訂了尼西阿斯和約。

但是,正如修昔底德所述,「只要觀察事實,就知道,那個時期雙方都沒有履行他們的諾言,交還或收回任何土地…雙方都有違反和約的事實…在這樣的局勢之下,要應用『和平』兩字,實在是不可能的。」(第五卷第三章,P.381)套用一個較現代的說法,雅典跟斯巴達現在是進入了”冷戰”的階段,雙方不直接交戰,但卻在其他地方,為爭奪盟友、分化對方陣營而明爭暗鬥。這樣的”冷戰”又持續了近六年,這時雅典卻希望在西西里參與另一場戰爭,最終導致與敘拉古的戰爭。



雅典出師有道義上的理由嗎?

要說雅典出師無名,倒並不盡然。事實上,觸發雅典遠征西西里的事件,是他們在西西里島上的同盟,厄基斯泰人,與栖來那斯人之間的戰爭,而栖來那斯人是得到了敘拉古人的支援;厄基斯泰人為了得到雅典的支援,就提出如果放任敘拉古消滅厄基斯泰和其他雅典人在西西里島上的盟友,並控制整個西西里,那敘拉古有一天將「會派遣大軍來援助他們同族的多利亞人,和伯羅奔尼撒人聯合起來作戰,以徹底摧毀雅典的勢力,因為敘拉古人本身是多利亞人而伯羅奔尼撒人是原先派遣他們出去作移民的。」(第六卷第一章,P.439)

如果雅典人是為了救助弱小的盟友,而遠赴重洋,跟西西里最強大的城邦敘拉古戰鬥,那也許跟海灣戰爭中,美國為了救助被伊拉克蹂躪的科威特,而向伊拉克宣戰一樣。而且敘拉古稱霸西西里後,會援助斯巴達等國,一同對付雅典,這樣的威脅,也許並非想像中無稽,正如放任伊拉克對付科威特,接下來有可能連沙地阿拉伯都會有危險,然後伊拉克就可以壟斷對石油的出口……如果雅典人是基於以上的原因,派遣遠征軍前往西西里,也就很符合道義了。



藉口背後的真正目的

但是,正如修昔底德所看透的一樣,雅典人表面上「只是援助他們在那裡的同族人和舊日的同盟者,但是事實上他們是想征服整個島」(第六卷第一章,P.439)。修昔底德的洞見,其實從最大的主戰派---亞西比得的言論中,多少可得到啟示。他說:「我們把他們作為同盟者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們在此地需要他們派遣援兵,而是想要他們擾亂我們在西西里的敵人,因而阻止他們到此地來進攻我們。這就是我們取得我們的帝國的方法…我們很難和管家人一樣,很正確地估計我們想要得到一個多麼大的帝國…

「往國外去會增加我們在國內的力量,讓我們出發吧…我們很可能利用我們在西西里所取得的,變為全希臘的主人翁…」(第六卷第二章,P.448-9)

亞西比得一直提及「帝國」二字,這就足以證明,贊成出兵的人當中,主要並不是為了道義上的理由而贊同;否則,從雅典對同盟國的專橫霸道作風,與及擴張勢力時的橫蠻手段,這樣的論調實難以得到衛道之士的支持。

更何況,這種論調在戰爭中並不罕見,真教讀者懷疑,雅典人有時連藉口也懶得再找了。就在西西里辯論前不久,雅典人圍攻彌羅斯,就這樣對彌羅斯的代表說:「我們這一方面就不願說一切好聽的話…這套話都是大家所不相信的…強者能夠做他們有權力做的一切,弱者只能接受他們必須接受的一切。」(第五卷第七章,P.423-4)城破之後,還把所有「適合於兵役年齡」的人都屠殺淨盡,婦女和孩童出賣為奴(第五卷第七章,P.431)。也就難怪亞西比得可以把維持帝國、帝國說得理所當然了。

至於一般人,也充滿樂觀、想從戰爭中得到切身利益的想法。年老的人認為他們將征服西西里,年輕人則想累積經驗和擴闊眼界,一般民眾則希望遠征能促進就業。(第六卷第二章,P.453)舉國上下都已沉浸在逐利而不講道德的熱情當中,正是這一點,導致他們好大喜功、進行這場對他們來說太巨大的遠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