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8日 星期六

6-8-2009 謬引《歷史》論中港台(I)

古希臘有兩本最偉大的歷史著作,就是希羅多德的《歷史》和修昔底德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西方普遍認為,《伯羅奔尼撒戰爭史》比較科學化,而且更切合現實政治,甚至奉為政治學中國際關係現實政治學派的基礎。不過,我個人以為,《伯羅奔尼撒戰爭史》還是有些局限性,就是它主要描述兩大勢均力敵的集團之間的對抗,而且那些主角們都是城邦,這些城邦或民主,或寡頭,或獨裁,但它們的規模都遠遠稱不上是多民族帝國。參考這些城邦的紛爭,去了解民族國家之間的磨擦,以至兩次世界大戰和冷戰,都非常合適;但是,如果要了解多民族帝國或殖民帝國的管治模式,或者這些帝國的擴張行徑與及受影響的國家如何對抗,那大概《歷史》會比較有參考價值。《歷史》前半段的主題是波斯帝國的擴張,後半段的主題則是波希戰爭,作為世上其中一個最早期的多民族帝國,它的侵略、遇到的抵抗和叛亂,都足以成為後世了解中國、俄國等國家的參考。

因此,以下將舉一些《歷史》的片段,去比喻現時中港台的一些事情,包括專制和公民體制之別、帝國對被征服領土的支配體制的關係等。所採用版本為台灣商務印書館,OPEN系列2/1。


專制政治與公民政治之別

以下取材自《歷史》第七卷,101-104節(引號為原文,下同)

波斯帝國的國王澤爾西斯(Xerxes,商務本作克謝爾克謝斯)帶著無數的士兵入侵希臘,其聲勢之浩大,難以筆墨來形容。戰爭開始後不久,他召見了流亡到波斯的前任斯巴達國王戴瑪托拉斯(Demaratus)。澤爾西斯要求戴瑪托拉斯實話實說,向他講解希臘人到底有沒有力量抵抗他。

戴瑪托拉斯說:「…希臘人的國土一直是貧窮的,但是由於智慧和強力的法律,希臘人自己卻得到了勇氣;而希臘便利用了這個勇氣,驅除了貧困和暴政。…下面我…只談一談拉凱戴孟人(Lacedaemon,希臘部族名稱,代表城邦正是斯巴達)…首先,他們決不會接受你那些等於使希臘人變為奴隸的條件;其次,縱使在所有其餘的希臘人都站到你的這一面來的時候,他們也會對你進行抵抗的。至於他們的人數…一千人也好,比一千人多或是少也好,總之他們的軍隊是一定要對你作戰的。」

澤爾西斯嘲笑他說:「…一千人竟然敢和我的這樣大的一支軍隊作戰!…一千人、一萬人或甚至五萬人也好,如果他們都是同樣地自由而不是在一個人的統制下的時候,他們怎麼能夠抵抗我這樣大的一支軍隊呢?…倘若他們按照我們的習慣由一個人來統治的話,那他們就由於害怕這個人而會表現出超乎本性的勇敢,並且在鞭笞的威逼之下可以在戰場上以寡敵眾;可是當他們都被放任而得到自由的時候,這些事情他們便都作不到了。…」

戴瑪托拉斯回答說:「…拉凱戴孟人…雖然是自由的,但是他們並不是在任何事情上都是自由的。他們受著法律的統治,他們對法律的畏懼甚於你的臣民對你的恐懼…凡是法律命令他們作的,他們就作,而法律的命令卻是永遠一樣的,那就是,不管當前有多麼多敵人,他們都絕對不能逃跑,而是要留在自己的隊伍裡,戰勝或是戰死。…」

澤爾西斯把戴瑪托拉斯的話當作笑談,把他送走了。後來的結果大家都清楚,澤爾西斯輸得一敗塗地。

以上的對話內容是否真確,尤其是否混有反波斯的宣傳,實在不是我所能判斷的,但是用於闡釋專制和公民體制的不同理念,卻是非常簡易明瞭。

專制政治的基本理念,就是認定人只有在高壓統治下,才能服從和變得有用。所以澤爾西斯就認定,士兵不可以放任自由,需要鞭笞才能在戰場上勇敢作戰。而且,專制政治還沒有法律高於一切的觀念,所以澤爾西斯控制手下軍隊的手段,是鞭笞,是懲罰,是使人害怕的恐怖權力,當中可能沒有任何法律支持,即令有,也僅僅是以處罰為威嚇,強逼人民服從這些法律。波斯帝國如是,20世紀的共產國家和法西斯國家如是,21世紀的中共也如是。它們滿口理想、仁義道德,但最終令人民不敢揭穿底牌的,不過是皮鞭、秘密和公開的警察、還有極為恐怖的監獄和集中營。

公民政治又如何呢?首先要澄清,斯巴達也算是公民政治,但是卻斷不能算是民主政治,反而很大程度上揉合了君主制和寡頭制。他們的制度下,有兩個實權不大的國王,但實際主導國政的卻是每年重選的五長官和由三十名終身制議員組成的元老院,並由傀儡式國民會議通過法例,這當然不是真正的民主制度---更別提所謂公民階級,只佔整個斯巴達人口的一小部分(不過,這點在其他希臘城邦中也是一樣的),還有著名的斯巴達式軍事訓練和40年兵役。但無論如何,斯巴達仍為由公民主導的城邦,因為元老院除了兩個國王為當然議員外,其餘均由已退役的公民組成(但大都為皇家成員),五長官也是由公民選出。除此之外,所有公民、甚至國王,也是在公共食堂用膳,並吃同樣的粗茶淡飯,而用膳時也會談論國事,變成公民雖不議政,但仍可得知國事。所以雖然斯巴達政制混合了君主制和寡頭制,但其他一般的公民仍能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這些公民究竟是如何做到不管人數多少,都會跟侵略者的大軍戰鬥呢?原來他們是靠法律的命令所約束的。法律規定,戰爭中他們不論勝負,都只能留在隊伍裡,不可逃亡。法律固然伴隨懲罰,但公民們守法的真正原因不是害怕懲罰,而是因為他們是自由的,有公民的榮耀---他們不是奴隸,所以「決不會接受你那些等於使希臘人變為奴隸的條件」,而這點正好與那些被征服的、卑賤的奴隸不同。

把兩套理念比較一下,就發現兩者根本沒有溝通的餘地。專制政治認為自由的人不能為統治者所用,所以用懲罰來操縱人民;公民政治認為自由的公民能守法,所以能貢獻國家,不是被征服的、因不能反抗才勉強服從的奴隸可比。所以希臘人才群起迎擊波斯帝國,台灣人也斷不會接受大陸所希望的統一,因為兩種政治的理念從根本上就不能相容,正如公民不會輕易屈從奴隸主的奴役一樣。至於香港,它由此至終都是殖民地,所以絕不應以公民政治的標準,去苛求任何政治上的變革。以下兩部分,就是講述帝國對被征服、被殖民地區所施加的體制和意識形態要點,這就跟香港比較有密切的關係。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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