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8日 星期二

港英餘孽·國泰美心

將港英餘孽同國泰美心擺埋一齊,可以話夾硬,但如果由中國嘅角度睇,可能係有關係。今次嘅抗暴之戰,中國對呢兩樣野嘅觀感與及鬥爭,個人猜想可能就係其中一條暗線。

首先講"港英餘孽"。呢個詞,97前後成日聽,但係而家好少講,所以後生仔女唔知係乜,都唔出奇。

睇維基,港英餘孽"其意思指英屬香港時代,執政當局工作或培育出來的公務員立法局議員、行政局議員;從建制派的觀點來看,是指西方的代理人或西方的傀儡。 " ❨https://zh.m.wikipedia.org/zh-hk/%E6%B8%AF%E8%8B%B1%E9%A4%98%E5%AD%BD❩,睇落好籠統,但或者正因為咁,所以對香港黎講,先至咁大殺傷力。

"港英餘孽"同中國關係最僵嘅時候,就係回歸前中英之間對過渡安排嘅爭論。爭論啲乜,其實喺而家嘅香港人黎講,係過左去嘅問題,但對中國黎講,港英餘孽跟住衛奕信起新機場,中國驚俾英國佬駛晒啲錢;配合彭定康搞普選,又廢除多條法例,中國更認為係喺主權移交前搞破壞,令香港政制喺97前後不能銜接,結果中國另設臨時立法會,七一後立即將彭定康年代廢除嘅惡法還原。甚至當年江湖傳聞,陳方安生係為左做下一任特首,先至過渡做布政司司長,然後就逼走陳方安生。

有鑑於此,中國對港英時代遺留落黎嘅官員同議員,甚至整個制度,都有相當敵意,就不足為奇。但係另一方面,中國又不得不用呢啲舊人去令特區政府維持運作,甚至不得不用"港英餘孽"入面嘅主要成份---AO出身嘅官員去做特首。所以表面上,中國日日都話支持特區政府施政,實際上恐怕並非如此,雙方可能係互相利用之餘又互相厭惡。尤其曾蔭權嘅下場,更令政府中人心寒。

譬如逃犯條例修訂同埋之後嘅鬥爭,由我呢啲街外人睇,唔係只有特區政府同示威者鬥,中國同特區都可能鬥緊,所以林鄭先會喺會議爆大鑊,再有錄音泄漏俾路透社。至於中國就一直暗中逼特區政府企硬,令特區政府無法透過政治方式解決問題。坊間有人認為而家嘅亂局,係特區政府執行中國指示所致,但點解中國要咁指示?可能因為港英餘孽始終係港英餘孽,令人痛恨,最好就係同示威者鬥到兩敗俱傷;點解特區政府會強硬到底?可能因為對中國低能又帶有惡意嘅指示煩厭,所以索性用最殘暴嘅手段,去敗壞中國嘅名聲…

既然中國對理應係自己下屬嘅"港英餘孽"都諸多猜忌,咁對於英資嘅怡和太古,應該都唔會當無野。尤其是,怡和同太古,係揸住一啲香港重要企業,例如怡和手上有惠康,7-11,美心,萬寧,pizza hut,香港Ikea,文華東方酒店等;太古則持有國泰。

可以合理咁懷疑,中國會將呢啲老牌英資當成全面管治香港嘅障礙,畢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但係點解呢啲英資會支持所謂"止暴制亂"呢?錢,固然要揾,但更有可能係,面對中國嘅政治威脅,與及國企中資嘅競爭同惡意收購壓力,佢地似乎無辦法唔做馬前卒受靶。於是,就會見到美心太子女高調摟打,與及國泰肉酸炒人。而中資國企呢,就係咁意登下廣告撐政府,然後繼續靜雞雞做生意。結果係,國泰變成沒有國泰,美心就日日裝修。

當然,上面呢啲都只係我個人嘅猜測。但係中國一向都只能用文攻武嚇同銀彈(認真,佢無得唔用,民族主義,極權加個人崇拜,對外人嘅吸引力係零,所以中國嘅軟實力非常疲軟,只要唔自認中國人就好難認同佢地嘅所作所為),因此被中國威脅嘅人好難無任何動靜,但又敢怒不敢言,只可以含住一口冤氣,做世上最肉酸核突嘅掙扎同反抗。

2019年10月5日 星期六

駁玩膠宣言

呢個玩膠宣言…唉,先唔講點解無革命黨同革命軍,無警察叛變,無外國軍隊,都可以成立臨時政府嘅問題。

宣言第一段就完全錯誤。幾千年來,人類並不喜破舊,只喜懷舊,華夏言必堯舜三代,西方言必希臘羅馬。破舊立新,乃工業革命後始能萌芽之思想。就香港而言,多數港人只怕懷念1989年前蒸蒸日上之過去,多於虛無未知之未來。撰寫及和議此宣言者不認同,不足為奇,但最少要明白不歌頌舊黃金時代,並以此為楷模,則在他人眼中,恐怕只見破壞,難見建立。

全篇宣言,僅第二段較可取。但未引用出處❨美國獨立宣言❩,無心之失乎?有心剽竊乎?

之後篇幅就屬於未有黨就搞革命之錯誤,於理於實皆不通。尤其不取消公安條例與緊急法,反而保留2018年前之條文;又只革除副局長以上官員,如此則警務處長反而能留任,更屬豈有此理。香港之惡政,根源在未有雙普選,但具體運作,則在公安條例及緊急法賦予政府之權力過大,與警察腐敗濫暴。撰寫宣言者,難道欲以舊惡法舊黑警,鞏固臨時政府?

自古以來官逼民反,我從未支持暴政,只對反抗與革命予以同情。但若無正確思想指導,則時代革命非但無法光復香港,反而會將香港推入人間地獄。如果此宣言代表革命主要參與者之思想及意見,則我不得不擔憂未來之情勢。無民心暴政即使推翻,卻代之以得民心之亂政,香港將永不翻身。望革命派中有識之士再仔細思量。

2019年10月2日 星期三

論林鄭,警察如何叛港叛中

到今天為止❨2019年10月2日❩,香港市長林鄭月娥,與及香港武警一同背叛香港和中國,其罪狀顯而易見,甚至不需任何內幕佐證。

1. 逃犯條例修訂,本不應發生。香港經濟,以對外貿易及金融為支柱,非外國認同不可。然則修訂後外國人過境香港,有機會被香港政府拘捕及送到中國受審,已觸及外國最大之恐懼---中國法凌駕西方法;且正值美中貿易戰雲密佈,最需要香港發揮以往"白手套"功能之時,林鄭月娥卻明白告訴全世界,香港不再是白手套。如修例獲得通過,林鄭月娥早已犯下叛國罪:欲借逃犯條例修訂打擊中國。但回顧之後事態發展,林鄭恐怕本就不欲認真推行修例,項莊舞劍,志在沛公是也。

2. 林鄭利用修例引爆民眾怒火,摧毀香港固有政治,經濟,社會秩序,試圖將香港改為極權統治。由六月開始,林鄭未曾嘗試以政治方面解決問題,反而一再加強鎮壓,藉此做成緊急狀態之實;但遲遲不宣布宵禁或緊急狀態令,乃有將緊急措施變為恆常之嫌。恆常緊急狀態,乃古今獨裁者奪權之慣技,而且必會為社會帶來嚴重傷害,此叛港也;而期間及此後持續不斷之暴力,對中國聲譽及信用之傷害,從而為中國增加之困難,更難以勝數。更何況,一個縱容三萬警力行兇之市長,會否隨時抗拒北京號令?

3. 林鄭在會議中泄漏國家進一步控制香港經濟之計劃,又將錄音交予路透社,將計劃公之於世,乃林鄭叛中最明顯之信號。全面控制香港所有重要行業,乃必須秘密,審慎,緩慢推進之計劃,否則打草驚蛇,必會引起外國猜疑及反制。但林鄭輕易言之,又將之公開,顯然有意破壞中國之計劃。

4. 警察有意逐漸升級暴力,逼使港人充滿仇恨,達到養寇自重之目的。鎮壓示威,要不一直將武力封頂,令示威活動自然平息,或者被公眾唾棄;要不一開始就大量殺傷示威者,以臨時緊急狀態防止民眾再次聚集,以求迅速回復秩序。但警隊至今之作為,卻非上述任何一種---六月即已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布袋鋼珠彈等過度武力,卻仍然讓示威者退走,然後七月起就大量濫暴,之後才開始令鐵路停駛,以便搜捕;新屋嶺與太子站之殺人疑陣,更刺激港人怒火。此類措施只能逐漸提升港人之仇恨,卻無助平亂。至昨天首次用實彈射擊,卻無大規模行刑式開火,又是無助解散或逮捕示威者,更不足以震懾示威活動,只會拖長示威浪潮。為鉅額加班費,以及緊急狀態所賦予之特殊權力,警察與林鄭狼狽為奸,殘港人以自肥矣。

林鄭與警察,為錢為權,不惜叛港叛中,殘害港人,陷害中國,固為人中之渣滓也。然其餘權貴名流,政客社運,或公開舔共,支持暴力鎮壓,或誤導港人,使其不明赴死,豈非追逐金錢利益之鼠輩乎?

孟子曰:"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今之數百萬香港藍白人,上至市長,下至平民,每以器毀物壞而怒,以示威者受傷被捕而喜,稱為"保物殺人",未嘗不可也。每思及此,乃知國事知不可為,非起義不可矣。